最高院:虛假訴訟,應移交公安機關、裁定駁回起訴,并進行處罰

原創(chuàng):初明峰、侯文靜

裁判要點:

出借人強迫借款人與其簽訂借款協(xié)議、制造出虛假流水,先將款項轉給借款人,再強迫借款人轉回其控制的其他賬戶,事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還款,系虛假訴訟行為,法院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裁定駁回起訴的處理得當,其訴請不僅不應得到支持,同時原審法院應對出借人虛假訴訟行為進行處罰。

案情摘要:

1、王春華與斯朝富存有賭債糾紛,令斯朝富與湯國強簽訂《借款協(xié)議》:借款金額1.5億元。

2、王春華使用銀行賬戶,轉賬制作銀行流水,先將該筆款項轉給斯朝富,再通過斯朝富賬戶轉回其控制的其他賬戶。

3、隨后,王春華讓湯國強持上述借款協(xié)議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訴訟,斯朝富裕提起刑事控告,上海二中院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裁定駁回起訴。

4、湯國強向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被駁回,湯國強不服向最高院申請再審。

5、同時湯國強向江蘇常州中院提起訴訟被駁回,上訴至江蘇高院仍被駁回。

爭議焦點:

法院將案卷移交公安并裁定駁回民事起訴,是否正確?

法院觀點:

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11月11日移送上海市檢察一分院審查起訴的《起訴意見書》載明(第7頁)(案號為:滬公訴字(2016)3號):“經依法偵查查明…三、王春華等人涉嫌虛假訴訟的犯罪事實,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春華在被害人(斯朝富)已匯款支付賭債人民幣3.3637億元的情況下,為進一步敲詐被害人斯朝富錢財和公司房產,先后逼迫被害人與湯國強簽下兩份1.5億元借款協(xié)議,…,王春華利用其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制造虛假銀行流水,并唆使湯國強持上述三份借款協(xié)議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的方式,以查封被害人公司房產及股權為要挾,于2014年11月前后敲詐被害人斯朝富兩處房產,其中一處公司房產(富紳國際商鋪、辦公樓,估價1.7億元)斯朝富被逼以7100萬元的低價“轉讓”至王春華指定的個人名下,另一處公司房產(富紳中心,估價1.99億元)斯朝富被逼網簽至王春華指定的公司名下?!韵聻橥醮喝A利用其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制造虛假流水過程:2012年6月5日湯國強與斯朝富、上海吉富紳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的1.5億元借款合同指定斯朝富收款5000萬元,指定韓錦剛收款1億元。實際王春華從其控制與關聯(lián)的銀行賬戶湊齊1.5億元,其中5000萬元經湯國強銀行賬戶匯至被害人斯朝富銀行賬戶,后在斯朝富收到該5000萬元的當天,該5000萬元即又轉回至王春華實際控制的嚴家乾銀行賬戶內;另1億元經湯國強賬戶匯至韓錦剛賬戶,后在韓錦剛收到該1億元的當天,王春華即指示韓錦剛將該1億元轉至王春華指定的銀行賬戶。”

從上述事實來看,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原審法院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裁定駁回湯國強的起訴并無不當。同時,原審法院應當對再審申請人湯國強的虛假訴訟行為進行處罰。

案例索引:

2017)最高法民申54號

相關法條:

《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十條 經查明屬于虛假民間借貸訴訟,原告申請撤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并應當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駁回其請求。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惡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和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guī)定,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惡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該單位進行罰款,并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實務分析:

本文引用的案例,當事人以虛假證據(jù)先后在上海二中院、上海高院、江蘇常州中院、江蘇高院、最高院五次提起訴訟(含上訴、再審),五家法院都明察事實、堅持正義,有效遏制了一起虛假訴訟。最高院對下級法院移交公安機關裁定駁回的處理予以肯定的基礎上,更是提出法院不僅應當如此,同時對此虛假訴訟行為還應予以處罰。足以表現(xiàn)出最高院對虛假訴訟打擊的力度和信心,本文援引案例中各家法院高度負責的精神值得贊揚,特此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