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商洛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陜西鵬鯤律師事務(wù)所姚永奇、李五一不再任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商洛仲裁委員會)仲裁秘書職務(wù),公告之日起不得再履行仲裁法定職能。
特此公告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
(商洛仲裁委員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