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賠償新規(guī)5月1號馬上實施,全面保護咱被強拆人,快來收藏

■本文作者:謝春龍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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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忍一忍,壓抑的四月快過去了。

五月來了,夏天也快來了。

五月第一個好消息。

就要來了。

什么好消息能有這么大排面?

那就是最新的國家賠償司法解釋已經(jīng)出臺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22〕10號

定了!賠償新規(guī)5月1號馬上實施,全面保護咱被強拆人,快來收藏


(以下簡稱《行政賠償司法解釋》)

2022年5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那這個跟我們農(nóng)民拆遷有關系嗎?

既然是行政賠償,自然有,當然有。

在最新的《行政賠償司法解釋》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更加細化了原本《國家賠償法》中關于賠償方式、標準的規(guī)定。

那這樣,我們就可以從最新的行政賠償司法解釋入手,對于關乎咱們農(nóng)民老百姓的拆遷相關問題,給您把三條干貨摘出來,都關乎咱們百姓的切身利益。

從今往后,咱們遇到拆遷的農(nóng)民朋友,一定要牢牢記住我下面說的哦。

賠償不能低于補償

如今在房屋拆遷中,“先補償,后搬遷”本是屬于法定的程序。但在現(xiàn)實中,總是出現(xiàn)征收方為了加快拆遷進程,會采取一些“非常手段”甚至是強拆咱農(nóng)民的房屋。

反而成了“先征收,后補償”了。

違法征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咱老百姓弱勢,也沒轍,拆就拆吧,補償給到位也行啊。

可沒那么容易。

不說別的,就說咱們的房屋被強拆后,賠償問題自然就來了。但關于怎么賠償,賠償?shù)臉藴适鞘裁?,過去各級法院卻并沒有統(tǒng)一的裁判標準。

今年起就不一樣了,在最新的《行政賠償司法解釋》中,就明確了這一標準。

第二十七條:

違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決給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賠償,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應當獲得的安置補償權益。

聽了,是不是歡呼雀躍?!

早就該這樣。

以前多少年老百姓吃了多少虧了。

這句話也就是說,法院判決賠償?shù)慕痤~要高于或者等于房子拆遷時,應當獲得的補償款,包括拆遷款、過渡費、安置費等等。

所以,在征收拆遷時,要是您的房子被違法征收征用,暴力拆遷。如果行政賠償少于被征收人依法應當獲得的安置補償權益,那就絕對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再說白了,從2022年5月1日開始,咱農(nóng)民朋友注意了:您的房子要是被違法強拆了,法院判決給予您的行政賠償錢數(shù),只會多不會少。

房子強拆后的利息損失,必須賠償!

現(xiàn)實中,“違法強拆快,維權訴訟慢”,普遍的情況是法院判決下來已經(jīng)是幾年后的事情了。

拿到幾年前就應該拿到的錢,那么這段時間的損失,有沒有合理的賠償呢?

現(xiàn)如今的中國,無論是城市還是農(nóng)村,房子的價值甚至是一天一個價。

這么多年的時間,市場行情必定發(fā)生了很大變化。

考慮到房屋被拆除的時間與實際的賠償時間相隔較長,房子強拆后的利息損失,是必須賠償?shù)摹?/p>

因此,上面第一點所說的按新規(guī)定,對于違法征地拆遷的賠償不能低于補償外,還必須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行政賠償司法解釋》三十一條:

判決被告限期支付賠償金和相應的利息損失。

您除了可以獲得您房屋損失、房屋附屬物、屋內(nèi)物品損失外,還可獲得上述損失總和的利息損失,有多長時間,算多長時間的利息。

利息損失的計算,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自您的房屋被拆除之日就開始計算利息,一直到實際賠付的日子。

您記住嘍,拿賠償金還要算利息,這是必須的!一個子兒都不能少!

拆遷獎勵、補貼屬于直接損失,必須賠償!

最新的行政賠償司法解釋接著給您摘出最有用的。

文件第二十九條,列出了四項屬于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第八項規(guī)定的“直接損失”。

其中第三項是這么說的:通過行政補償程序依法應當獲得的獎勵、補貼等;

什么意思?

就是說,咱們房子拆遷時,按正常的補償程序應該獲得的獎勵、補貼伍的都屬于《國家賠償法》所規(guī)定的直接損失。

直接損失,就必須賠償!

侵犯了咱農(nóng)民的財產(chǎn)權,絕對糊弄不過去。

《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實施,賠償擴大,保護了老百姓的權益。

到拆遷領域,更是關乎咱農(nóng)民的一輩子。

其實訴訟會漫長,我們或許沒有耐心,也不想走到這一步。

我們更期待,在未來某一天醒來時,

抬頭看到的是陽光照耀著身邊的每一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