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們是中共黨員,從警三十多年的公安民警,今冒著生命危險向您舉報汪廣賦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公安漢臺分局局長期間,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作風霸道,獨斷專行,包庇放縱犯罪,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違反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超標購車公車私用的規(guī)定……

以下為部分內容:

  舉報材料

  舉報人:劉繼全,中共黨員,一級警督,系陜西省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民警,歷任公安漢臺分局原南大街派出所所長、分局辦公室主任,現(xiàn)任公安漢臺分局黨委委員、紀檢委書記。

  舉報人:李樹信,中共黨員,二級警督,系陜西省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民警,歷任公安漢臺分局經(jīng)偵隊隊長、老君派出所教導員、鋪鎮(zhèn)刑警中隊隊長、鑫源派出所教導員,現(xiàn)任漢中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特勤大隊副大隊長。

  舉報人:尚志,中共黨員,二級警督,系陜西省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民警,歷任公安漢臺分局看守所副指導員、副所長職務、戒毒所所長、現(xiàn)在漢臺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

  被舉報人:汪廣賦,男,53歲,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陜西省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局長,現(xiàn)任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

  我們是中共黨員,從警三十多年的公安民警,今冒著生命危險向您舉報汪廣賦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公安漢臺分局局長期間,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作風霸道,獨斷專行,包庇放縱犯罪,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違反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超標購車公車私用的規(guī)定,把黨和人民給的權利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強行阻止刑事案件的依法查處,傷天害理,坑害百姓,受害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現(xiàn)將我們掌握的汪廣賦的違法違紀問題向中央領導舉報如下,懇求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處,因為省、市某些領導從中包庇,長期得不到查處,我們強烈要求中央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懲處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內部的蛀蟲。

  一、關于汪廣賦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問題。

  2005年8月11日上午14時許,群眾舉報,漢臺區(qū)鋪鎮(zhèn)師家坪小學暑假期間學校內有60余人開車攜帶槍支、軍刺、砍刀站崗放哨,聚眾“支鍋”賭博,要求公安局查處。接警后局長汪廣賦安排分管刑偵的副局長趙云龍,率領刑警大隊長王漢斌及各刑警中隊刑警70余人,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抓捕行動,驅車趕往聚賭現(xiàn)場,當場抓獲聚賭人員張小山,郝強,蒲飛,楊成,王軍,王亮等40余人,收繳賭資60余萬元后下落不明。

  聚賭人員中有刑滿釋放、解除勞教、負案在逃、吸販毒品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從聚賭人員(城固縣人)的身上收繳海洛因39克,下落不明,查扣聚賭人員使用的車輛49輛(其中無牌照車4輛),從車內收繳的有土槍、砍刀、軍刺等兇器,查扣聚賭人員使用的小轎車車牌號如下:陜F11311,陜F10171,陜F03428,陜F28665,陜F21655,陜F19508,陜F21949,陜F07873,陜F11008,陜F28912,陜F22595,陜F1641,陜F29110,陜F21510,陜F19159,陜F1920,陜F13958,陜F08776,陜F21755,陜F30968,陜F26983,陜F21552,陜F28032,陜F10865等三十余輛,其余10多輛被說情放走。2005年8月13日,對聚賭人員張小山,郝強,蒲飛,楊成,王軍,王亮刑事拘留,后分別于同年8月21日,將張小山,郝強,楊成釋放,同年8月25日,將王軍釋放,同年8月30日,對蒲飛,王亮釋放。

  此案屬刑事案件,因聚賭人員黑惡勢力與汪廣賦在經(jīng)濟上有密切的關系,汪廣賦濫用職權,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對此案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追究法律責任的不追究。汪廣賦私自決定對聚賭人員每人罰款5000至1萬元,對聚賭人員查扣的車輛,每車罰款5000元,對持有海洛因的城固縣人罰款1萬元(海洛因下落不明),并且均沒有給受罰人出具任何罰沒票據(jù),沒有依法上繳國庫,全部罰款落入汪廣賦的“小金庫”,供他個人買官揮霍。廣大民警說這次抓賭是一場“演練游戲”。此案沒有依法處理,放縱了聚賭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現(xiàn)在這些黑惡勢力仍在社會上逍遙法外,無惡不作,為非作歹,繼續(xù)設賭護賭,嚴重擾亂了漢中的社會治安穩(wěn)定。

  二、關于汪廣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

  3、包庇犯罪,不依法移交案件。

 ?、佟?009年4月29日,二炮駐漢96501部隊(師級單位)后勤部副部長李鴻(男,1970年5月出生,少校軍官,軍官證號:炮字第20033)與介紹教唆賣淫團伙頭目衡陽相識后要出資2000千元嫖奸處女,經(jīng)衡陽等人介紹引誘,李鴻在三國大酒店客房內奸淫了張X(女,13歲,漢中某中學初一學生),李鴻給衡陽2000元

2009年5月9日,二炮駐漢96501部隊后勤部李鴻電話聯(lián)系衡陽還是出資2000元再找一個處女,后經(jīng)衡陽等人介紹引誘,李鴻在國貿(mào)大酒店客房奸淫了李XX(女,12歲,漢中第九中學初一學生),李鴻給衡陽2000元

  李鴻奸淫兩名幼女李X、張X后,嚴重摧殘傷害了段、劉二人的身心健康,導致其二人無法到學校讀書。段劉二人的父母得知其女兒被李鴻糟蹋奸污后,迅速到漢中第九中學找學校領導,該校領導認為事情重大,立即和兩名學生家長等人到公安漢臺分局報案,此案由刑警大隊重案四隊偵查審理,查清了全案的事實,依法對介紹賣淫團伙頭目衡陽逮捕起訴。

  軍官李鴻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奸淫幼女罪,根據(jù)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李鴻的犯罪行為應依法移交二炮駐漢96501部隊保衛(wèi)部門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重案四隊辦案人員按照汪廣賦的指示,對李鴻奸淫兩名在校幼女的違法犯罪案件至今沒有移交給96501部隊保衛(wèi)部門和軍事檢察機關。

  汪廣賦讓分局分管刑警工作的副局長趙云龍牽頭調解處理,這起刑事案件怎能調解處理?貴州習水也發(fā)生了嫖奸幼女案,都對嫖奸人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漢中為什么對此案不依法移交軍隊檢察機關?兩名受害女學生家長要求賠償受害女學生精神損失100萬,部隊只出30萬。汪廣賦局長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包庇現(xiàn)役軍官李鴻的犯罪行為,為啥不移交部隊,原因何在?這是公正執(zhí)法嗎?是執(zhí)法為民嗎?這是一名公安局的領導干部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執(zhí)法理念嗎?這就是漢中市委組織部2009年8月21日考查提拔的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汪廣賦的所作所為?。?!